甘肃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应纳入交易平台实施
本报讯 6月12日记者获悉,《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细则》提出,所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项目均应当纳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该《细则》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由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当在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交易平台应当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核验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指定媒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