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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共资源交易治理“找准靶心”

2017-07-12

 

  云南省将组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财政厅为组长单位,于7月-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云南省监察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旨在落实好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由省财政厅为组长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省监察厅为副组长单位,组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其中,省财政厅负责的事项包括,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牵头组织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总负责、总协调、总组织;负责在不同时间节点,汇总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后,负责向省委、省政府进行总结汇报。在全省开展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发现和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违规干预插手、围标串标、跑风漏气等违法违纪问题;认真查找公共资源交易重流程、轻监管,领导干部担任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监督薄弱等问题,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在全省开展进场交易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发现和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违规干预插手、围标串标、跑风漏气等违法违纪问题;认真查找公共资源交易重流程、轻监管,领导干部担任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监督薄弱等问题,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国资委、省卫生计生委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开展全省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发现和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违规干预插手、围标串标、跑风漏气等违法违纪问题;认真查找公共资源交易重流程、轻监管,领导干部担任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监督薄弱等问题,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在时间安排上,通知规定,7月18日前,各责任单位、各任务单位,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初步完成整治工作,将相关情况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汇总。7月20日前,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初步完成治理工作情况报省政府责任领导同意后,报省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9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各任务单位完成治理工作,形成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专家库管理等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汇总后,提交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