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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肥城经济开发区,6.27平方公里

2017-07-25

    7月24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设立肥城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同意设立肥城经济开发区。肥城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6.27平方公里,包括肥城市现代盐化工产业园区3.54平方公里、肥城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2.73平方公里。

    批复要求泰安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切实加强开发区的科学管理,明确肥城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把经济开发区打造成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肥城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鲁政字〔2017〕12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肥城经济开发区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泰政呈〔2017〕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肥城经济开发区。肥城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6.27平方公里,包括肥城市现代盐化工产业园区3.54平方公里、肥城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2.73平方公里。肥城市现代盐化工产业园区位于边院镇西部,四至范围为东至金线河,西至官庄村西,南至徐庙村北,北至北仇村北(不含王边路以北,胜利大街以西农田区域)。肥城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位于石横镇南部,分两个区块,区块一0.6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六号路,西至县界,南至七号路,北至泰聊铁路;区块二2.1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石墨路,南至县界,西至县界,北至泰临路。

    二、你市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切实加强开发区的科学管理,明确肥城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把经济开发区打造成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