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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8月28日—9月1日)

2017-09-06

 

NO.1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增强招标投标制度的适用性和前瞻性,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8月29日-9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其中,关于《招标投标法》修改征求意见稿涉及了八个条款的修改,关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一共涉及两个条款的修改。

  NO.2

  新华社等多家媒体团采访调研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由新华通讯社、《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招标》周刊、《招标采购管理》杂志、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组成的媒体采访团对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深度采访调研。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闫吉庆,信息与供应商管理部主任王乐毕;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徐增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郇庆国,总经理助理田锐;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王伟,副总经理石庆松等出席调研会议。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于2013年10月31日上线试运行,作为国内第一家完全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要求进行建设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该系统建设以电子招投标办法为基准,以满足国电集团招标管理及行政监督需求为依托,业务范围覆盖国电集团全部招标类型,同时系统具备良好的通用性和可扩展性,流程灵活可配置,并可支持多招标代理机构模式。

  NO.3

  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上线

  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精心打造网络培训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于2017年9月1日正式上线,面向全社会提供招标采购专业领域在线培训。“招标采购大讲堂”致力于提高招标投标领域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促进工程、货物和服务交易活动专业化、规范化。

  “招标采购大讲堂”是面向全行业搭建的综合性培训平台,可为行业从业人员或企事业员工提供社会化的网络培训,培训栏目包括课程超市、招标脱口秀节目、培训通知通告等、课程试听等栏目。“招标采购大讲堂”愿为广大学员提供内容齐全、系统规划、合理分层、个性化配置的招标采购全方位专业培训和指导,并不断提高培训水平和质量,努力满足招标采购领域广大人士各种业务学习、知识获得和技能拓展的各项需求。

  NO.4

  互联网+”助力湖北招标采购全程“触电”

  2019年底前,湖北省将实现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根据《湖北省“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方案(2017-2019年)》,到2019年大范围推广使用全省交易云平台,规范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进场招标采购交易项目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和无纸化。

  届时,借助大数据分析等,可动态分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状况,服务政府科学决策。

  据悉,湖北省公共服务平台将按要求对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信息平台,实现大范围信息资源共享,以及时汇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让失信者“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NO.5

  为谋私利串通投标报价不择手段终获刑罚制裁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不正当竞争,尤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否则将遭受刑罚制裁。2017年8月10日,泾县法院就一起串通投标案作出一审判决,三被告单位及六被告人均被判处罚金五万元到十万元不等。

  2015年9月23日,泾县招投标中心对外发布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泾县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工程总建设规模约1.12万亩,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公告中要求一、二、三段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五标段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采取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招标。被告单位泾县A公司、宣城B公司、安徽C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方某、汪某等六人得知消息后,分别找到多家具有上述资质的公司参与竞标,并为其缴纳了投标报名费和高额的招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商定中标后由被告单位或被告人施工,中标单位收取管理费。上述公司遂按照被告人要求制作了标书,与另200余家公司、企业参与竞标。

  最终,被告人汪某、方某等五人联系的五家公司分别中标,五被告人分别为中标的公司垫付了40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履约保证金。案发后,中标企业暂停施工,各中标企业均未收到进场通知书。被告人方某等9人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泾县A公司、宣城B公司、安徽C公司、被告人方某等6人在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泾县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为了谋取利益,在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被告人何某、王某、余某作为单位直接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实施了串通投标的行为,均应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本案各被告单位、各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遂判决如上。(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NO.6

  贵阳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筛查监督平台开通上线

  日前,贵阳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筛查监督平台正式开通上线。特别是在对招标投标活动中,以围标、串标、陪标等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行为,可通过该平台捕捉违规行为痕迹,实现精准监管和监督。

  据了解,为切实精准发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落实在建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应用大数据对供应商(市场主体)资格资质、诚信度等方面进行筛查监督的需要,贵阳国家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深入相关部门、企业调研,对接协调大数据筛查监督平台建设事宜。经过近两个月努力,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支持下,贵阳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筛查监督平台日前开通运行。

  平台借助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服务平台技术,汇集了全省所有公共资源交易环节的法人信息、项目信息、交易信息、资金信息等海量数据。通过大数据挖掘、数据对比、分析,可了解市场主体与招标人之间,是否存在着纵向抱团即串标行为的情况。通过对相关维度的大数据挖掘与分析,将陪标、围标、串标情况进行可视化和捕捉,为精准监管和监督奠定数据基础。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