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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综合业务培训班开班

2017-09-11

   增强学习意识,准确把握新政策的调整变化;增强规矩意识,切实发挥采购人主体责任;增强执行意识,有力推动新目录执行到位。在近日举办的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综合业务培训班上,国采中心副主任李春杰对学习落实好87号令等政府采购新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进行了明确。

  “国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落实好政府采购的新政策新要求,采购中心责任重大,责无旁贷。”李春杰围绕培训的主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

  首先,要增强学习意识,准确把握新政策的调整变化。此次培训班的重点内容是解读和学习87号令,以及围绕最新一期集采目录,学习掌握目录实施方案、国采中心调整变化的具体操作规程。“87号令是在当前政府采购工作面临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项重要部门规章,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新定位、推进依法行政的新任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新举措,都对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的具体内容需要大家深刻领会,好好消化吸收,在采购实践中抓好落实。”李春杰表示。

  其次,要增强规矩意识,切实发挥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一是及时维护央采平台工作信息。各采购单位要重视这项基础性工作,准确填写各项信息。注册时,正确选择上级单位;上下级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时,及时在系统中调整更新信息;同时,积极适应国采中心全流程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二是严格执行采购操作周期。一般采购项目的采购周期分为不可变时间和可变时间。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自身确认完成时限,尽量压缩可变时间,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三是发挥本部门采购监管作用。各部门应积极发挥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督促部门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落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目录、新标准,安排好采购计划,做到应采尽采。国采中心将逐步建立采购人监管机构联系工作机制,配合各部门加大对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第三,要增强执行意识,有力推动新目录执行到位。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报经财政部国库司同意,国采中心制定印发了《2017-2018年度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针对具体品目,逐一明确细化了组织实施方式和限额标准,并就执行环节中的重点事项提出了工作要求。“集采目录是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基本遵循。下一步,国采中心会配合各部门围绕目录执行,特别是针对采购人关注的质量与效率问题,切实发挥专业机构作用,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采购效能;不断优化批量集中采购流程及价格联动机制,丰富协议供货品目,完善网上竞价和定点采购机制,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让各部门买的放心和称心。”李春杰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是科学合规确定采购需求。项目委托前,各单位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确定技术需求。国采中心将以服务器需求标准为试点,推进信息类产品采购需求框架体系建设,为各单位编制采购需求提供参照服务。二是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各单位应当及时签订合同,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落实履约验收责任。国采中心将重点加强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电子卖场和定点采购履约验收工作,建立相应履约考核办法,提升供应商售后服务水平,形成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国采中心开展的履约管理活动。三是努力提高采购服务水平。国采中心将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丰富政府采购发挥政策功能的着力点,特别是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升重点项目服务水平。

  另据了解,自2003年以来,国采中心共举办各类采购业务培训班90余期,参训人员超过27000人次,有力地推动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按照2017年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国采中心举办了此次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综合业务培训班,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统计局等中央单位的30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