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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9月4日—9月8日)

2017-09-15

 

  NO.1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为适应电子化招标投标发展趋势,规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等信息发布行为,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对原《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等100余家单位和个人通过网上留言方式提出近200条相关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国家发改委对有关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在修改时尽可能予以采纳。

  NO.2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内蒙古公共服务平台成功集成新闻资讯服务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又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集成新闻资讯服务的工作顺利完成。新闻资讯服务现已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正常运行。本次集成服务是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首例新闻资讯服务集成案例,实现了新闻资讯无时差数据同步共享。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闻资讯服务致力于为业界提供专业、权威、严肃的新闻资讯和现象解读,同时也为行业优秀企业和电子招标投标典型案例提供宣传推广的渠道。新闻资讯集成服务可以一站式解决接入平台新闻资讯维护人员不足、系统重复开发等问题,使接入平台网站功能部署更加完善。通过集成服务,接入平台可以实时共享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图片新闻、行业新闻、政策动向、业内观察、业务研究和热点专题等板块。

  NO.3

  北京新举措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北京市持续加强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管理的又一举措。

  《通知》重点加强评标专家四个方面的管理:一是加强评标专家入库管理。评标专家候选人申请入库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专家候选人推荐单位应当对推荐人承担管理责任,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将纳入个人诚信体系管理;二是完善评标专家库功能,建立建设工程应急评标专家抽取机制。不仅解决因评标专家缺席、回避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按期开展的情形,同时实现重要工程当天抽取评标专家当天评标,有效避免评标专家的信息泄露;三是建立评标专家信用管理制度,对评标专家日常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实名公示,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实现违规评标专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四是加强评标专家队伍建设,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加强评标专家业务培训,并建立评标专家综合评标能力考核长效机制。

  NO.4

  广东发改委关于启动本省社会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启动社会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工作。

  评价对象包括除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的,由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等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方向,投资建设运营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平台场所设施情况和服务情况,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运营情况,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开通使用情况,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等。

  社会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第三方评价和监督管理实行地级市属地化管理。具体由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工作程序分为九项:评价申请、自我评价、初步审查、实地评价、意见反馈、报告出具、评价公示、结果通知、编码管理。

  NO.5

  河南:企业失信用电将影响参加招投标

  9月5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国网河南电力公司签署信息资源共享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电力部门将向工商部门提供企业电费滞纳、违约用电、窃电等数据信息,企业参加招投标、签署合作协议都将受到影响。这标志着河南对电力市场运行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迈出重要一步。

  河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不守信的用电行为都将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且通过平台向社会公示。企业参加招投标、签署合作协议都将受到影响。此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录的失信企业也将无法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企业负责人不能参评人大代表等。

  根据双方签署的《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将向省工商局提供电费滞纳、违约用电、窃电等数据信息,工商部门将会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下一步,省工商局还将进一步完善大数据采集和开放制度,积极与水电气公用企业、金融、电子商务平台等涉企信息量大的单位,建立信息采集、共享和合作机制,形成工商信息与社会涉企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充分放大企业信用信息的社会价值,共同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7个部委机构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联合备忘录》,明确要求加强对电力市场运行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NO.6

  郑州:招标人不得根据潜在投标人资质编制招标公告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市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招标投标质量和效果。

  对于招标代理和评标专家行为、招投标资格条件设置、招投标活动中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通知》中均明确具体管理办法。

  按照《通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监管工作;具体办理业务人员采用实名制,业务办理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换代理项目负责人。

  鼓励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以竞争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严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某一个或几个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规模、业绩等特点,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

  此外,郑州市PPP项目、轨道交通、综合管廊、高架快速路(桥、隧道)、装配式建筑、安置房建设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发包时,鼓励支持组成联合体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通知》提到,要全面推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一般性工程和材料设备,应全面实行资格后审制,严格控制资格预审。对结构复杂或技术要求较高的特殊性工程建设项目确需实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严禁未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资格预审行为;资格预审应采用合格制,只要满足资格预审条件,通过符合性审查、强制性标准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均应通过资格预审,不得限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数量。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除资格预审情形发生变化外,招标文件中不得载明核验相关原证件条款,开标活动中不得重复核验相关原证件。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