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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9月11日—9月15日)

2017-09-20

 

  NO.1

  国家发改委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

  为进一步完善标准文件编制规则,构建覆盖主要采购对象、多种合同类型、不同项目规模的标准文件体系,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编制了《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标准文件》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项目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应当使用商务部编制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标准文本(中英文)。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

  《标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对《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标准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因出现新情况,需要对《标准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或修改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作出解释或修改。该解释和修改与《标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消息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NO.2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论证研究会在京举行

  受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委托,2017年9月12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邀请有关工程交易中心、央企交易平台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界专家,对《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论证。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徐致远主持会议,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专家出席论证会议。

  会上,与会专家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逐条论证,并就《征求意见稿》中意见和建议较多款进行重点研讨。会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交互和发布内容、方式,以及发布媒介。从反馈意见来看,社会公众普遍赞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应当适应互联网电子化发展趋势作相应调整。与会专家提出,《征求意见稿》应当在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及时、准确共享招标信息的前提下,注意依法保护招标人、投标人的秘密和满足招标投标相关保密要求。此外,专家们还就《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招标投标电子化和传统方式衔接、信息发布时限等提出很多具有借鉴意义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将参考论证研究成果,结合社会公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尽早出台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NO.3

  重拳出击对具体行业的违法失信主体联合惩戒

  日前,国家发改委联合数十个部门签署了三份合作备忘录,这些文件的指向非常明确:对具体行业的违法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

  国家发改委会同央行、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20部门近日联合签署了《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分为5大类27项。

  国家发改委、央行、保监会等31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分为6大类28项。

  国家发改委、央行、能源局等20部门近日联合签署《关于对石油天然气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分为分为6大类39项。

  在三份合作备忘录中,均对相关失信主体规定的严厉的惩戒措施。业内人士认为,严厉的惩戒措施对行业企业来说既有压力,也有推动力。压力当然是惩戒措施的严酷,另外惩戒措施将会起到很大的震慑和监管作用,从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行业主体打造一个良好公平的社会环境。(消息源:经济日报)

  NO.4

  湖南省:33家企业上招投标领域失信“黑榜”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和省水利厅,对今年湖南省招标投标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主体、违法违规和失信黑名单企业共33家进行了集中公布。这批被曝光的企业,已被列入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

  本次上“黑榜”的企业包括长沙粤辉博恩富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云南沃葵商贸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等,涉及住建行业9家、工业行业16家、交通行业5家和水利行业3家。这也是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今年第二次牵头公布招投标领域失信名单,该领域第一批失信名单已于今年5月公布。

  据了解,本次公布招投标领域失信名单突出几大特点:一是对涟源市某工程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主体进行严肃处理。该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省住建厅督促涟源市住建局依法对9家单位作出罚款、取消其在涟源市行政区域范围内1至2年参与投标或代理资格禁入的行政处罚。二是首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认定串标行为。今年6月以来通过开评标电子系统分析和比对,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部分甚至全部相同,或MAC地址(注:用来定义网络设备的位置,具有唯一性)完全相同,评标委员会依法认定为出现异常一致的串通投标行为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三是首次实现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覆盖,涵盖了交通、水利、住建、工业行业工程建设领域。(消息源:湖南日报)

  NO.5

  福建电力首次应用二维码接收投标文件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顺利完成2017年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第二次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开评标工作。在本批次招标采购项目中,该公司首次应用二维码扫描装置接收投标文件,实现了投标文件由人工接收向二维码接收的转变,大大地提高了投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本批次招标采购项目共包含21个标、61个包,共涉及电能计量箱、高低压开关柜等多类物资采购,预估总金额约3.89亿元,招标工作量大、时间紧。为了确保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接收工作顺利进行,国网福建省物资公司物资采购部在接收标书现场增设了5台计算机及二维码扫描装置,组织熟悉业务的接标人员负责接标工作。

  “现在通过二维码扫描装置接收投标文件,真是方便快捷。接标人员在检查接收投标人递交的光盘版投标文件后,仅需扫描投标人提供的二维码信息,就可以完成投标文件接收工作。”该公司物资采购部负责人介绍,在以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需要签写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完成手签登记表等程序,不仅耗时长、不方便统计,而且易出错、字迹不易辨认。

  此次该公司采用二维码扫描方式接收投标文件,不仅使招投标电子化单轨制更加实至名归,而且使投标文件的接收过程更加有序高效,得到了工作人员和投标人的一致好评。(消息源:中国电力报)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