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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本级政府采购实行备案制管理

2017-10-27

 

本报讯 自治区财政厅10月25日消息称,为落实中央放管服精神,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行政工作效能,自治区财政厅积极行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从10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实行备案制管理。

政府采购备案制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所有政府采购经主管部门审批后自动备案;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限额以下的由主管部门审核把关,限额以上的由财政部门把关,建立按权责分工共同管理的工作模式;采用了互联网+的模式,升级后的政府采购内外网信息实行自动交互,极大地方便采购人、代理机构办理政府采购业务。

据悉,政府采购实行备案制管理后将极大地缩短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流程,对提高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全媒体实习记者 冯程程

 

 

 

   来源:内蒙古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