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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建设漳州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

2017-11-21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福建漳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漳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该项目核准文件的取得,标志着省、市重点项目漳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进入实质性开工建设阶段。

  据悉,漳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总投资71亿元,位于龙海市兴古湾,项目业主为中海油福建漳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3座16万立方米LNG罐、1座8万-27万立方米LNG船舶接卸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一期LNG接收处理能力300万吨/年。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福建及周边地区天然气供应能力,优化区域能源结构。

  为确保项目早日获得批复,市发改委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协助解决项目在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方面的困难,争取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在前期规划、项目审批、政策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受到项目业主好评。(记者 刘铭明 通讯员 张德海 胡晓权)

 

 

 

   来源:闽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