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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完成清理规范 安徽省废止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等规范性文件1399件

2017-12-14

    本报讯(记者 郑莉)记者12月8日从省发改委公管办获悉,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部署,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会同各地、各部门经过两年多持续推进,近日完成省市县三级2017年8月底前出台的2226件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的全面清理规范工作,共计废止1399件、保留631件、要求修改196件,分别占被清理制度的62.9%、28.3%、8.8%。

  据了解,我省废止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等规范性文件1399件,要求修改196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纠正违法实施行业保护和地区封锁、违法设置投标许可、资质验证、登记注册、干预市场主体自主权等行为,切实管住政府之手,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坚决取消各类于法无据的涉企收费事项,我省最大限度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全省取消4.5万个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收费,为市场主体减少交易成本2亿多元。

  据介绍,为解决平台运行不规范、服务不充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省级先后制定出台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等26件管理制度,市级结合实际制定出台469件覆盖本行政区域的各类制度规则,市级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事项,县级重复性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再保留,初步构建形成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体系,筑牢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笼子。我省分两批公布清理后保留的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和实施3年后评估机制,不断修订完善省市县三级制度体系,进而构建形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目录管理、定期清理、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

 

 

 

    来源:安徽日报

    http://epaper.anhuinews.com/html/ahrb/20171212/article_36224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