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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审计厅发布《浙江省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36个项目存在招投标问题 7个项目有质量安全隐患

2017-12-18

 

   记者冯伟祥报道 “28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8个项目虽然履行招投标程序但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骗标等违法违规操作的问题;20个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7个项目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是省审计厅最近向社会公布的《浙江省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透露的信息。

  跟踪审计结果显示,去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据介绍,截至目前,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安居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骗取保障待遇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31名责任人员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明显增加,有效改善了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关国计民生。

  为了使安居工程让人更安心,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历时4个月,依法对2016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对374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延伸调查了3346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

  审计核查表明,2016年全省城镇安居工程开工24.71万套,基本建成26.13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04万户,落实贫困家庭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11万户,分别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107.9%、150.66%、346.67%、105.5%。

  2016年,我省住房保障系统以更大力度推进棚户区改造,努力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率,切实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底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47.77万户,比2015年底提高2.73%。全省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建设17.04万套、竣工14.8万套,通过提供实物住房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棚户区居民13.12万户。全省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建设1891套,通过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新增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973套,全年实施分配入住3.37万套。

  部分专项资金被挪用,36个项目存在招投标方面违法违规问题

  审计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了不少问题。

  部分地区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市县未按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资金257.07万元;3个市县未按规定对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销售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6210.29万元。抽查发现个别地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津补贴、挤占挪用安居工程资金的情况,涉及资金184.83万元。

  部分地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监督不严格。5个已开工在建的项目尚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审批手续;28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8个项目虽然履行招投标程序但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骗标等违法违规操作的问题;20个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7个项目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此外,还存在部分地区城乡住房保障资源分配使用不合规,部分地区税费减免、货币化安置等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31人被追责

  对上述问题,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于审计发现的相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审计机关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至2017年10月底,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安居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骗取保障待遇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追回违规领取补贴补助179.71万元,清退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54套,以提高租金、补收差价等方式整改安居住房122套,已对31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并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文件94个。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