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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改革动态(2017年12月16-31日)

2018-01-11

  一、改革总体部署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历程,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2018年经济工作。李克强在讲话中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其他领域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条件。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经济年均增长7.1%,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源和稳定器。经济结构出现重大变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供求平衡。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经济更具活力和韧性。对外开放深入发展,倡导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引导经济全球化朝着正确方向发展。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形成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成效明显。

  会议指出,5年来,我们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成功驾驭了我国经济发展大局,在实践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我们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我国经济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大局,把握规律;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决扫除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宏观调控,相机抉择,开准药方,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坚持问题导向部署经济发展新战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变革产生深远影响;坚持正确工作策略和方法,稳中求进,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底线思维,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5年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会议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遵循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推动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会议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引导和稳定预期,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要长期坚持。“稳”和“进”是辩证统一的,要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要统筹各项政策,加强政策协同。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中性,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结构性政策要发挥更大作用,强化实体经济吸引力和竞争力,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强化创新驱动,发挥好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有效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合理增长。社会政策要注重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改革开放要加大力度,在经济体制改革上步子再快一些,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推进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扩大对外开放,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会议确定,按照党的十九大的要求,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加强考核监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调整运输结构。

  会议指出,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8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深化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等行业改革,降低用能、物流成本。

  二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完善国企国资改革方案,围绕管资本为主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农业政策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让收储价格更好反映市场供求,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四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京津冀协同发展要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保持合理的职业结构,高起点、高质量编制好雄安新区规划。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产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推动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高城市群质量,推进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五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要在开放的范围和层次上进一步拓展,更要在开放的思想观念、结构布局、体制机制上进一步拓展。有序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继续精简负面清单,抓紧完善外资相关法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贸易平衡,更加注重提升出口质量和附加值,积极扩大进口,下调部分产品进口关税。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继续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有效引导支持对外投资。

  六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解决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问题。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继续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养老、医疗等领域。着力解决网上虚假信息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做好民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找准突出问题及其症结所在,周密谋划、用心操作。

  七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八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要实施好“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引导国企、民企、外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深入实施“水十条”,全面实施“土十条”。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研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会议强调,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力有序做好经济工作。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健全经济政策协调机制,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动能持续快速成长,加快制造业优化升级,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重大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环境,深化国企国资、财政金融等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展,加大精准脱贫力度,务求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在发展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明年经济工作的部署上来。要完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监督、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令行禁止。要加强学习和实践,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找准短板弱项,解决实际问题。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为干部大胆创新探索撑腰鼓劲。要确保换届工作稳妥有序、风清气正,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会议号召,全党全国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经济工作明年开好局、起好步。

  二、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12月22日至23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发展改革系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履行宏观调控和综合经济部门职责,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了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态势持续发展。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强化“四个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把高质量完成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确保发展改革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着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持续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精准有效发挥消费投资政策作用,有序推进重大风险防范,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有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成效明显,实体经济振兴取得积极进展,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四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不断健全,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发展更具活力和韧性。五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创新创业体制机制改革,新兴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新动能成长速度和作用超出预期。六是优化重塑城乡区域发展格局,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效显现,城镇化空间格局持续优化,新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加快形成。七是“一带一路”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利用外资规模企稳结构优化,引导规范境外投资成效明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健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全方位开放格局正在形成。八是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绿色发展新动能加快形成,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不断强化。九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脱贫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历程,深刻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重点部署了2018年经济工作,为明年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发展改革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进一步明确发展改革工作的主攻方向。一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产业政策更加精准有效,促进区域发展更加协调,持续推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扎实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二要深入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扭住各项工作的“牛鼻子”,加强社会预期管理,着力维护经济安全,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三要聚焦新时代新征程重大部署,提升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完善调控指标体系,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强化政策效果评估,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四要围绕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强化重大问题研究与政策储备,增强政策科学性,提升行政能力,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会议明确,2018年发展改革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重大举措和重要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培育形成新动能主体力量,破立结合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二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打造创新创业升级版,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三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举措,科学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四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创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五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有效控制宏观杠杆率,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瞄准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总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六是着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持续推动消费升级,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投资结构。七是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扩大“放管服”改革综合成效,联动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激发企业家精神三项改革,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八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进一步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九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补齐公共服务供给短板,发展社会领域产业,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十是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会议要求,发展改革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着力打造讲政治强作风勇担当善作为的队伍。一是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领导,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强化正风肃纪。二是持续提升履职本领,大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大力提升统筹谋划能力,大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三是持续强化执行能力,要有弹钢琴的巧劲、钉钉子的韧劲和言出必行的干劲,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四是持续增强整体合力,加强上下联动,强化业务协同,在合力促落实、合力抓调研、合力推试点上见实效。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八个方面明确了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

  一是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明确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做好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用地安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设施等建设。

  二是因地制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优化耕地保护、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细化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加大土地利用综合整治力度,引导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三是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四是规范设施农用地类型。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

  五是改进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加强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防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

  六是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仍按耕地管理。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七是夯实基础工作。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定期更新耕地等农用地土地等别数据库,稳步推进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发布工作,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八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共同开展本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现状和需求的调查分析,确定各业各类用地标准和用地保障方式,健全政策体系。联合执法监管,做好风险防控,合力推动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

  四、“放管服”改革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北京市在科学技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对外开放,放宽有关资质要求、投资比例和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以开放促改革,增强服务业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动能,提升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益。

  为依法推进北京市相关重点领域扩大开放,国务院决定,针对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新一轮开放措施,就部分由行政法规或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予以调整。

  《决定》明确了需要在北京市暂时调整的有关行政法规、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包括暂时调整《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关条款的规定,允许外商从事开放的相关业务,例如,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设投资比例的限制;允许外商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等等。

  《决定》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工商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并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31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关注单位,加大对其工作指导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请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各项任务,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各地改革推进情况,总局选取了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新区、海南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31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关注单位,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这些重点关注单位的工作指导力度,着重在分类推进审批方式改革、推动部门信息互联共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试点、大胆探索,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五、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贡献,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要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为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意见》要求,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责任主体。探索建立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制度,逐步将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信息纳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开。

  《意见》提出,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政务客户端等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并实现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与其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衔接。强化公开时效,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予以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

  《意见》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考核评估,切实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财税体制改革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部署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意见》明确,到2018年,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到2019年,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0年,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

  《意见》提出,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中央涉农资金在建立大专项的基础上,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有关部门根据各项涉农资金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充分赋予地方自主权,允许地方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对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支持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围绕改革任务、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

  《意见》要求,要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充实涉农资金项目库,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通过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意见》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推进统筹整合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提供机制保障。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相关试点,在试点期内继续按相关规定实施。

  七、深化产教融合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意见》明确,要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学科专业建设;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支持校企合作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继续办好做强职业学校。

  《意见》要求,要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健全高等教育学术人才和应用人才分类培养体系,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路径。大力支持应用型本科和行业特色类高校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考试招生配套改革,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招收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

  《意见》强调,要强化行业协调指导,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要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

  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障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细化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界限、增强可操作性。

  《条例》对《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中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确定机制、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固体废物排放量的计算、减征环境保护税的条件和标准,以及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等做了明确规定。

  《条例》明确,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明确环境保护税为地方收入。

  《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

  《方案》明确,在发电行业(含热电联产)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参与主体是发电行业年度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其他行业自备电厂。首批纳入碳交易的企业1700余家,排放总量超过3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方案》指出,碳市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公开透明的碳市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今后将分“三步走”推进建设工作:基础建设期——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国统一的数据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开展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模拟运行期——用一年左右时间,开展发电行业配额模拟交易,全面检验市场各要素环节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强化市场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深化完善期——在发电行业交易主体间开展配额现货交易,在发电行业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九、地方改革

  近日,安徽省政府公布《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

  《办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括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列入清单的事项,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反馈,公开服务指南、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

  《办法》明确,除非法律法规对到场申请和纸质材料另有规定,行政机关在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事项时,应接受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的申请,应接受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材料,不得强制要求提供纸质或其他形式的材料。行政机关应先行通过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检索需要核查、留存的证明材料,对能够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提取、核验、确认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可使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使用的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日前,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市级保留证明事项16项,取消不必要证明事项187项;县级保留证明事项40项,取消不必要证明事项82项。

  据了解,所取消的这269项证明,大多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郑州市政府还要求,能通过实地调查、部门互认、信息共享、网络核验和个人承诺解决的,相关部门要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查询、问询和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处理。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