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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着力加强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

2018-02-11

 

本报讯 江西省瑞金市财政局今年将采取四项有力举措,加强对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管理。

首先,强化组织领导,理顺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督促全市各单位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建立政府采购会商机制,按照财政部的内控制度建设要求进一步推进“管采分离”,梳理流程,明确分工和责任。

其次,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扩大采购规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实现“应采尽采”。凡属于集采机构采购的项目,必须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施行。通过科学细化编制预算及项目文本,进一步强化集中采购和批量采购的水平,逐步提升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同时,健全制度建设,强化政府采购的监督约束。一是各单位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项目实施进行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采购主体规避政府采购现象的发生;二是结合预算执行工作,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通报的季报制度;三是建立部门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及验收、售后制度;四是与监察部门结合,建立政府采购综合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监督监察。

最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87号令,提升采购技能。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对单位一把手、采购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督促各单位加强政府采购业务自学和应用能力,提高各单位一把手的政策敏锐性和经办人员的业务技能,促进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钟惠林)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38期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