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同意对我委《关于海淀区园外园生态环境提升(环玉泉山片区、妙云御香片区、茶棚片区、中坞片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京发改〔2015〕2011号)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在原工程建设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景观改造,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地点:园外园生态环境提升(环玉泉山片区、妙云御香片区、茶棚片区、中坞片区)工程位于玉泉山周边,总面积约182.3公顷。本次改造提升地块位于原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面积约32.79公顷,包括对环玉泉山、茶棚片区2.82公顷地块进行景观改造,对妙云御香片区未实施的29.97公顷地块按照新方案进行建设。二、新增建设内容:新植乔木9283株,新植灌木1.2万株,新植花卉地被17.7万平方米,军缆改移833米,新建配套的园路、给排水及电气设施。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