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报通山县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通发改文〔2017〕12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湖北省工程咨询公司《关于<通山县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鄂工咨八部〔2017〕834号),原则同意通山县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017-421224-02-01-138166)。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选择牌楼小流域作为2018年度项目区。治理岩溶面积63.77平方公里,其中治理石漠化面积17.19平方公里。
二、工程建设内容:
实施人工造林499.73公顷(含2017年批复的人工造林43.09公顷),封山育林924.76公顷。沟道治理3624米(含2017年批复的沟道治理1880米),山塘整治5座。
三、基本同意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工程设计。
四、基本同意水利水保工程设计。
五、总投资为121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00万元,地方配套118万元。
六、本期工程建设期限为一年。
请按此批复内容抓紧组织工程开工建设,并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通山县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附件: 通山县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表.doc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