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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通山县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8-04-02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报通山县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发改〔201712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湖北省工程咨询公司《关于<通山县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鄂工咨八部〔2017〕834号),原则同意通山县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017-421224-02-01-138166)。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选择牌楼小流域作为2018年度项目区。治理岩溶面积63.77平方公里,其中治理石漠化面积17.19平方公里。       

   二、工程建设内容:

  实施人工造林499.73公顷(含2017年批复的人工造林43.09公顷,封山育林924.76公顷沟道治理3624米(含2017年批复的沟道治理1880米),山塘整治5座

  三、基本同意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工程设计。

  四、基本同意水利水保工程设计。

  五、总投资为121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00万元,地方配套118万元。

  本期工程建设期限为一年。

  请按此批复内容抓紧组织工程开工建设,并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通山县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313日            

     附件:     通山县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表.doc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