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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合理吗?

2018-05-07

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合理吗?获取文件时间是5日,也就是在这5日内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就获取不了招标文件了。各位老师这个问题是不是不能这样设置条件?
唐广庆:首先从投标保证金的作用谈起。它的作用是为了保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随意放弃投标,而使招标人失掉了对他的选择。如果他是一个有竞争力的投标人,其放弃投标的行为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因此招标人用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措施,防止其随意放弃投标。
基于上述原因,因此根据修订后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及时到位,可以提前一段时间(1天至3天)提交。但是不能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先提交投标保证金再发售招标文件。其原因是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要精读,研究该项目是否适合本公司实施,以及评估投标风险,以便决策是否投标。所以在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并不一定投标,这是潜在投标人的权利。还未决定是否投标的情况下,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旦决定不投标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对投标人是不公正的。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