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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打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组合拳”

2018-05-10

    云南省财政厅坚持依托信息化手段,在充实评审力量、提高抽取效率、规范收费标准、资源共享共用等方面精准发力,打出一系列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组合拳”。

  一是充实评审专家队伍力量。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选聘条件、申请流程、资格审核等作进一步规范,全面修订了《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分类表》,并明确了不得担任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的四种情形。同时,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二是提高评审专家使用效率。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共用 规范评审专家抽取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谁抽取、谁负责”的评审专家抽取原则、落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并对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线随机抽取的流程和要求等作出了详细说明,对采购人自行选定专家的情形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显著提高了评审专家抽取使用效率。

  三是规范评审专家收费标准。印发了《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从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主体以及不得领取评审劳务报酬情形等方面,全面规范了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劳务报酬支付行为,切实维护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合法权益。

  四是推进评审专家共享共用。先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建设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州市分库上线试运行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V4.0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的通知》等,积极推进全省统一、资源整合、共享共用的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

  五是完善评审专家信息化管理体系。对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的“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专家抽取模块”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转化为系统对评审专家、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的行为约束,对建立全省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体系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引领和驱动作用。

 

       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