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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后续如何操作?

2018-05-21

   请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后续如何操作?
   郭宪:首先应当区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如果属于使用国外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适用贷款方、资金提供方的规定,投标人不足3家也应当开标评标;如果属于使用国内资金的项目,根据商务部2014年第1号令第四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招标人对后续操作具有选择权,即招标人可以选择进入两家或一家开标评标,也可以选择不再进行招标,但是如果招标项目属于按国家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须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才可以确定不再进行招标。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