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要求中标人接到通知15日内与甲方签合同,双方实际是在第23日签订合同。请问该合同是否有效?双方的签约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如果涉嫌违法,具体违反哪条哪款规定?
张志军:个人倾向于该合同有效。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均属合法行为。在本项目中,双方的签约行为违反了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