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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1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2018-08-09

 

关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1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8]312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08月07日

                受文单位:石景山区发展改革委  

  

石景山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I区1605-651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核准转报的请示》(京石景山发改[核]〔2018〕25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2017规土条供字00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8]第0030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保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1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I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31420.65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65983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研发设计办公用房。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161927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保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持有经营事宜应按照挂牌文件、土地出让合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1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保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详勘 核准 单项合同估算 金额低于依法 必须招标标准
设计 方案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施工图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土建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钢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混凝土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来源: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