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投标动态 >正文

深圳印发关于对招投标活动中不良行为予以通报的通知

2018-09-04

 

    为进一步维护招标投标交易秩序,规范招标投标不良行为的通报工作,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在近年来招标投标深化改革制度的基础上,依据《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改革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文),对需通报的不良行为进行了梳理完善,将梳理的《影响招投标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形》进行了公示。

  《影响招投标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形》对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评标专家出现的违法、违规、不规范或不文明等影响招投标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形进行了规定,若触犯了其中的条款,将对各主体及经办人予以曝光。

 

 

 

    来源: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