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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息公开平台助推政采“放管服”改革

2018-09-13

 

近日,以互联网为基础、以政务云为载体的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上线试运行,通过全流程、多用户、分级次管理,为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提供信息公开、网上交易、在线监管、备案注册等服务,实现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推动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提供了有力抓手。

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的原则,山东省财政厅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置平台各类用户岗位角色,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代理机构的组织责任、评审专家的评审责任、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等明确固化在系统中,推动各参与方厘清权利义务、明确职责分工,在采购活动中各负其责、各行其是,纠正采购人“甩手旁观”、代理机构“包揽代办”、监管部门“越俎代庖”等缺位、串位、越位问题,排除外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干预,激发政府采购市场内在活力。

同时,山东省财政厅还按照“流程内嵌、环环相扣”的原则设置系统流程,明确前一环节的完成是进入后一环节的前提,确保各法定环节“不空档”、整个流程无空缺、采购信息全公开。集中各级监管部门和代理机构等方面建议,设置各流程模块功能,制订标准化模板、文本等,将管理要求细化到执行层面,有效解决各地落实流程运作、信息公开、政策功能、数据统计等要求参差不齐的问题。通过全程留痕、执行可查、责任可溯的执行模式与监管方式创新,促进山东省政府采购由过程监管向结果导向的战略性转变,促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为优化服务,山东省财政厅按照“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以降低制度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兼顾各参与方需求,通过线上融合互通,实现全省22000多家采购单位、1600多家代理机构、13800多名评审专家、160多家监管部门,在同一平台上无纸化协同办公,供应商自主注册、无需审核、全省通用,为政府采购“网上通办”提供信息化支撑。同时,设置提示、预警等辅助功能,满足各方个性化需求。

此外,山东省财政厅还按照“资源有效共享、消除信息孤岛”的原则,树立了政府采购“聚、通、用”的大数据理念,平台前端与各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系统对接,中间向各级公共资源管理系统开放交易环节,并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管理系统提供数据,后端为各级资金支付系统预留端口,通过统分结合、开放共享的顶层设计,拔掉“数据烟囱”,打造跨地区、跨层级、跨系统的业务协同空间。同时,对业务数据、过程数据进行汇集、处理、统计、分析,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夯实基础。

(宋志涛)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