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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废止省级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

2018-09-13

 

吉林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废止省直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采购相关规定的通知》,强调从9月1日起,省直各预算单位将按照《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规定,单项或批量达到20万元(含20万元)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由各预算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通知》规定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按照《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规定,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将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同时,《关于在省直单位开展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吉林省省直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的通知》废止。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