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核)[2018]355号
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核准的请示》(京门头沟发改[核]〔2018〕62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授权供地)》(2017规[门]条授字0002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门预[2018]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京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门头沟区城子大街西侧,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26112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6828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19560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27199平方米,其它代征用地11073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182300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幼儿园。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235570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京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含约1.8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提供给门头沟区政府,用于门头沟铁路货场范围内住宅拆迁户搬迁安置,并须按照5%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共配建约90套。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国土管理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京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地质勘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方案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初步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施工图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土建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设备安装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装饰装修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市政配套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施工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钢材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商品混凝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