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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招投标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全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督查工作综述

2018-10-18

 

    今年4月以来,全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督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市委书记李亚强调,要持续加大专项督查、整治、规范力度,久久为功,推向深入。

  按照市委要求,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我市工程项目“应招未招”问题整改和我市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市纪委、市委巡察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等8家市直重点单位开展了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督查。

  这是一次动真碰硬的督查,换来的是招投标秩序的不断规范,为我市打造阳光工程、透明工程、廉洁工程打下了坚实基础。

  开门见山说问题,提前打下“预防针”

  “讲客观多讲主观少、讲别人多讲自身少;查处违规问题避重就轻、不到位……”如此一针见血的讲评,在专项督查期间成为常态,这也是专项督查组坚持的原则。

  市委巡察组组长、专项督查组组长侯运通告诉记者,市委部署全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督查工作后,市纪委和市委巡察办迅速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并制定了督查工作方案。

  “开门见山,不谈成绩,只说问题,深挖细查。”侯运通说,专项督查工作开展之初,就定下了“查不出问题不收山”的总基调,为专项督查工作提前打了一剂“预防针”。

  专项督查组研究拟定了5项督查重点,即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法律法规,清理招投标领域存在的“土政策”、潜规则;规范业主单位、评审专家、代理机构、投标单位等交易主体行为;完善细化招投标工作流程;自查自纠,对突出问题进行治理;查处并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其间,专项督查组每月召开一次组内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听取各重点单位整改整治成效,通报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同时,积极创新督查方式,坚持与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与招投标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相结合,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跟踪督办相结合,做到边查边改,确保了专项督查扎实高效开展。

  真督细查敢较真,坚决啃下硬骨头

  “熟悉情况、掌握关键,才能做到真督细查。”专项督查组成员汤功飞说,为了能够掌握被督查单位存在的问题,专项督查组全体人员多方查阅资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各单位情况,梳理出了突出问题并下发督查信息,有效推动了问题整改。

  今年,省委巡视组反馈了我市55个“应招未招”工程项目问题,在有关单位上报给专项督查组的材料中,问题数却少于55个。

  “这说明一些单位没有实事求是。必须啃下这块硬骨头。”侯运通说,专项督查组专门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再次强调督查的重要性,并及时进行督查提醒,动员群众来信来访,畅通举报渠道,最终排查出“应招未招”项目86个。

  据介绍,专项督查组督促各重点单位自查2016年以来实施项目1100余个,发现并整改问题43个。例如:市住建委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违规问题涉及的13家建设单位共处罚金261.43万元;市财政局对应当进行政府采购而未进行政府采购的2个项目进行了处理,给予1名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

  此外,自今年7月起,专项督查组组织8家重点单位开展了“向社会承诺,请群众监督”活动,将各单位的公开承诺书和举报电话分4期在媒体公布,赢得群众好评。

  公开曝光成常态,警示震慑筑防线

  今年4月12日,《洛阳日报》刊发了市住建委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徐利杰受贿案有关情况,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这是专项督查工作开展以来曝光的首个典型案例,类似这样的曝光在督查期间成为常态。

  除徐利杰受贿案外,专项督查组先后在《洛阳日报》等媒体曝光了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办公室原主任吴世杰、市园林局原局长蒋勤、市水务局原副局长杨志宏、市安监局原局长周宏森、市地震局原局长田辰、新安县原副县长郭华、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李建国等人在招投标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对2016年栾川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招标中违规违纪的1家代理公司和4名评标专家进行了点名曝光。

  此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深挖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个别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活动的违规违纪行为。其间,专项督查组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严肃查办了该局建设管理科原科长赵中敏违规参与招投标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思想防线必须筑牢,人生航线不能‘跑偏’。”市交通运输局一名干部说,这些典型案例如同一面面镜子,能让自己不断增强自律意识。

  以案促改治根本,建章立制谋长效

  督查期间,专项督查组督促各重点单位结合本单位发生的案例及曝光的典型案例,开展了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以案促改,目的在‘改’,机制建设是关键。”侯运通说,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形成了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相关单位相继建立完善有关机制和制度20余项。例如:市住建委修改完善了《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市财政局调整并印发了《洛阳市2018—2019年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出台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各方主体行为规范(试行)》等。

  在专项督查组的建议下,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在市政府层面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将原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办公室调整到市发展改革委,我市招投标管理体制长期不顺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真正实现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体制架构。

  9月18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了《洛阳市招投标工作综合性实施方案》等5个规范性文件。之后,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研究确定了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加强招投标监管等9项工作。

  通过专项督查,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建立了一批长效机制,有效推动了我市招投标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赵四方)

 

 

 

 

    来源:洛阳网—洛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