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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和民营资本联合投资项目,可以直接选定施工企业吗?

2018-11-02

某省住建厅按照住建部招投标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发文规定,“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自主选择招标方式,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进场交易。”依据这一规定,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可以直接发包,也可以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现有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金占股为40%,民营资本占股为60%,是否可以不经招标而直接发包?
张志军:从您所述来看,该项目涉及国有投资,不属于所在省份住建厅规定的非国有投资项目的范畴。因此,该项目不适用上述招投标改革试点文件的规定。由于不知道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对照《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的相关规定,判定该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然后依法采用适宜的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商。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