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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规范政采信息发布工作

2018-12-14

 

海南省财政厅近期完善了“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发布内容格式,并对相关发布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海南省财政厅要求,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可发布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通过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发布采购信息时应上传《海南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或《政府采购特殊事项审批表》,不得发布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或未完成备案的项目的采购信息。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时,应根据项目备案信息准确填写“预算级次”等内容,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列明招标(采购)标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等采购需求,属于多包项目的,应列出各包的预算金额。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列明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信息,属于多包项目的,应分包列出中标(成交)情况,同时公告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