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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政采“放管服”改革注入新内涵

2019-04-12

 近年来,陕西省延安市在政府采购领域扎实落实 “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放权而不放松,坚持管理就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延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自1999年在全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就市本级而言,一度管得很严,存在去行政化不够、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放权不到位的问题。自2015年起,该市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将采购形式及采购方式的选择,全部交由采购人依据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自行确定,同时取消了对车辆保险及维修、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会议和印刷服务的定点采购。放权后,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管理由严管转向宽松,结果出现了采购人落实政策不到位甚至执行政策很随意的问题。对此,市财政局坚持放权而不放松的原则,在全面落实简政放权要求的同时,及时认真回顾总结,突出重点,采取相应措施,跟进管理,较好实现了应放尽放、该管必管的目标。

该市的具体举措包括:强化预算管控。近年来,市本级将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范围,每年随部门预算一并编制、批复和公开。同时,对省级下达的需要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转移支付资金,市级在下达预算文件时对采购政策执行提出明确要求。实行采购事项事前备案管理。取消采购方式审批后,市财政局于2015年底在市本级推行了采购事项备案管理制度,通过备案管理约束采购人落实预算管理和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要求。备案管理以来,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更加严格,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选择也更加精准。2018年,市本级完成采购项目537个,采购金额7.3亿元。严格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对单一来源采购情形,遵循政策规定,落实事前专家论证、公示程序。对政策未明确但确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提出意见报政府审定后按程序实施。强化审计和报账监督。市审计局将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市会计结算中心对应采购而未采购的支出不予报账,双方的事后监督倒逼采购人提升了对政府采购制度的遵从度。

与此同时,该市财政局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突出履职,尽责服务。依托先进的网络技术提升办事效率。去年,在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和信息处的指导支持下,该市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经过5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全面应用了省厅开发的新版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依托先进的网络技术,将以往线下运作改为线上运行,极大地提升了办事效率,规范了采购管理,受到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普遍好评。重视保护企业正当权益。坚持政府采购与改善营商环境相结合,在采购活动中高度重视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落实,从近年的采购结果看,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大都为中小微企业。高度重视投诉举报事项和问题线索核查,对供应商的投诉举报和纪委监委转交的问题线索,均认真核实和反馈。服务部门职责落实和事业发展。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并通过购买服务的实施,聚力解决相关部门在规划编制、检验、评估评价及法律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局限,服务部门职责落实和事业发展。2018年,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支出3.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3亿元。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