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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政府采购监管从程序控制转向结果导向

2019-05-16

政府采购涉及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供应商等方方面面,在采购体量日渐庞大、采购品种日趋繁多的背景下如何提高采购效率,无疑是十分重要的课题。

  财政部门肩负着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责任,近些年来,重庆财政一直在审批管理上坚持“只做减法、不做加法”,不断推动政府采购监管从程序控制转向结果导向。一是提高限额标准。将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从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将工程类项目由3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限额标准以下的不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自行实施。二是减少审批事项。全面取消采购文件事前审查及评审专家抽取审核,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方式变更及采购项目要素变更由纸质审批改为网上备案。三是简化付款流程。政府采购合同付款由财政集中支付改为单位授权支付,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自行支付合同款项。四是打造网购平台。顺应“互联网+政府采购”发展趋势,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建设了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搭建透明高效、价格公允的网上采购交易平台,解决自主采购范围扩大带来的缺乏规范、便捷的采购渠道难题。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