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正文

容错须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2019-06-11

 

2017年5月,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纪委收到一封群众来信,反映该区云湾光彩小学附属幼儿园运营存在违规招标问题。区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2015年12月,云湾光彩小学利用中央专项资金建了所幼儿园,由于后期学校无力承担配套资金,致使幼儿园建成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闲置的幼儿园,在区教体局组织指导下,云湾光彩小学委托一家工程咨询公司发布关于其附属幼儿园“公建民营”的招标公告。但到了报名截止日期,仅有襄阳市樊城区新三五四二幼儿园一家报名,这意味着该项目流标了。随后,该工程咨询公司出具了招标情况说明,建议云湾光彩小学重新招标或采用其他方式招标、采购。

然而,时间越来越紧,眼看附近不少适龄儿童就要入园了,可幼儿园却迟迟没有运转起来,幼儿园的老师和孩子家长都十分着急。面对群众急切的诉求,本着推动襄州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初心,身为主管部门的区教体局作出一个冒险决策,确定之前的新三五四二幼儿园中标并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书。

从调查情况看,群众举报的区教体局没有进行再招标就私自确定中标单位,确属违规行为。但是,区教体局党组认为,这一行为虽然违规,但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是出于公心,于是向区纪委提交了容错纠错处理的申请。

收到申请后,区纪委有关部门经过讨论认为,该幼儿园是利用中央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建设的项目,如果一直闲置,会导致中央投资不能发挥社会效益,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相关责任人会因此被问责。更重要的是,如果不尽快启用,附近的适龄儿童将无法按时入园,耽误的是孩子,损害的是群众利益。同时,调查中没有发现区教体局这一冒险决策给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触碰到纪律红线、法律底线。

“同意将云湾光彩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建民营选取项目中违规招投标的有关问题以容错纠错机制处理。”最终,区教体局党组收到了容错回复。与此同时,他们也接受了区纪委的提醒教育,表示今后工作中引以为戒,打好提前量,严格依规依纪办事。

执纪者说

容错不是给纪律松绑

探索实施容错纠错,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错误,有利于激励广大干部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对于什么错能容、什么错不能容,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错都能容,容错并不是给纪律松绑。把这一结论落实到实践中,需要稳妥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事例中,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对区教体局实施了容错。作出这一决定的依据之一,就是襄阳市根据中央精神出台的有关容错纠错的办法。该办法将10种情形纳入容错范围,包括在落实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或偏差,但经过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等情形。

该办法同时划出红线,对在同一工作、同一问题上重复出现失误的,或因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严重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或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甚至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形,不予容错。自办法执行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为178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在全社会树立了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有效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韩思军 乔玉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