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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公共资源三举措 专项整治得实效

2019-10-10

 

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贯彻落实《锡盟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中心三项举措推动公共交易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提高重视,加强领导。一是6月6日,中心党组成立了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二是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相关内容。三是组织召开了3次主任专题会议,按照实施步骤的第一阶段的时间结点布置了具体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查找当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存在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领导干部非法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完善制度,强化责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有序开展。

对照自查、整改落实。一是针对是否有不正确履行服务职能方面、是否有超越权限实施管理职责方面、是否存在泄漏评标专家信息方面、是否有违法干涉交易主体自主权方面、是否设置与上位法相背离的交易规则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二是中心分别对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中心采购项目及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各类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统计汇总。中心近三年采购项目20项,采购金额524.1767万元;进入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各类项目2878项,交易金额62.6276亿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590项,采购金额122.7346亿元;代理采购项目867项,采购金额189.2539亿元;各类工程类项目421项,完成总投资金额共计50.6391 亿元。

在中心自主采购项目中有一项“防火隔热玻璃窗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存在群众信访反映问题。该项目于2016年9月2日开标,项目一直未实施。由于中标企业试安装窗户不是中标书上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且不能提供合理的安全施工方案,存在借用资质的嫌疑,且未签订合同,此项目未能实施。中标方于2018年7月起诉盟政务服务中心,一审判决原告方败诉,原告不服,发回重审,本案将于2019年7月6日重审。除此一项采购项目涉及民事诉讼外,其他项目均符合招投标程序,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提高站位,总结经验。一是制定并提交行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统筹建立统一规范的交易平台体系,为促进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反腐体制机制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落实了监管主体监管职责,加大了对重点环节的监管,保证公共资源交易处于全方位监管之下。二是今年以来,中心突出以理顺一个体制、着力完善四个体系(即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统一规范的服务平台标准化体系、构建全方位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互联互通的数字化电子服务体系、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为目标,进一步理顺了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全盟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能力。三是组织各科室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全部流程,梳理重要风险和监督环节,明确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同时,正在拟定“关于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的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专家管理的办法”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场所标准化、流程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等建设,为平台交易全过程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运转模式提供有力保障。加快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进程,全力推进远程异地开评标工作,全面提升全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优化营商环境,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