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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重拳出击整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业乱象

2019-10-10

 

近日,滁州市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深度解析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关键环节痛症,下猛药,出实招,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一是规范招标文件设置。规范招标项目的业绩、奖项设置,强调企业资质等级、业绩、奖项设置应与项目规模、质量等要求相适应。实行招标文件受理比对制度,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及招标文件负面清单情况的比对,防止招标条件设置过多过滥。目前对200多个项目业绩奖项设置做出调整,减少业绩奖项设置400个。

二是压实项目单位责任。依法明确项目单位应承担的科学谋划项目、内控机制建设、交易需求管理、依法发布信息、标后履约管理、禁止以任何手段干预、插手招投标工作等六方面主体责任,细化5类27项问责情形,为项目单位依法履职提供政策指导。

三是创新项目监管机制。完善重点项目答辩机制和考察约谈机制,规范项目负责人变更审核公示程序,要求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鼓励项目单位实行“优质优价”管理,提出对达到工期、质量和奖项要求的项目,给予施工单位和项目班子奖励,反之严格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探索实行资信、技术及商务评审“两阶段”评标办法,对参与投标的企业业绩、奖项实行全公示制度,防范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目前已组织重点项目答辩50余人次。

四是实行案件联动查处。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围串标、虚假投标等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建立案件联动查处机制。市公管局联合公安、纪委监委等部门成立专案组,明确各部门调查职责,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复杂案件开展联合调查,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我市办理违法违规案件10件,启动联合调查2次,对34家竞争主体进行行政处罚,罚款690余万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54余万元,处罚企业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40%。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