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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

2019-10-10

 

一、“抽脂强肌”的机构改革驱动转型升级

按照国办发63号文件要求,以“省市共建、市县一体”为路径、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规范性文件清理为基础、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明光如期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起来、系统连起来、数据用起来”等阶段性目标任务。2019年是机构改革之年,滁州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六章30条,依法界定公共资源交易决策、监管、服务、操作等各方主体的职责边界,推动招标人、采购人等回归公共资源交易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强化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交易项目履约监管缺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该管理办法的出台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蹄疾步稳的驱动机构改革转型升级。

二、“通经活血”的放管服革命极具挑战

该办法创新了招标文件受理比对、规范招标项目的业绩奖项设置、完善监管系统建设、强化信用管理等制度。明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在省政府决定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依法行使处罚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加强对招标文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及招标文件负面清单情况的比对,做好项目交易见证服务,加强对开评标环节各方主体行为的指导,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项目单位应当对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建设、合同履行、工期进度、项目验收等交易活动全过程负责。明光市结合本次新一轮机构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管理办法,打破股室管理模式,推行链条式业务分工,按照中介选取、业务受理、组织交易、保证金管理、实施见证、监督等业务流程,设置岗位责任,分段管理,为项目提供优质的一条龙服务。

三、“水土不服”的思维定势亟待克服

4月份以来,我市积极参加滁州市组织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会、监管工作会和全市案件、投诉处理研讨会,以培训、研讨等方式迅速对履新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统一市县两级监管人员思想认识,改变思维定势,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明光围绕“服务全流程,项目大提速”的目标要求,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触角延伸至标前及标后,破除思维智障、创新改革融合。跟上改革发展步伐,与时俱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用信息管理,完善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加大信用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运用,加强对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活动及履约信用管理。极力克服“水土不服”的思维定势,推进联合惩戒,实现建筑交易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坚决遏制串标、围标、挂靠和卖标等干扰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的“顽疾”。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