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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财政局强化PPP项目财政监督

2019-11-29

目前,南京市PPP项目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南京市财政局严格工作要求,明确PPP模式推进中财政部门必须要突出财政职能、全程深度介入,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应严格落实宁财金﹝2019﹞115号文相关规定并充分运用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财政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这“三大武器”,不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应不忘PPP模式聚焦公共服务、坚持提质增效的初心,真正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共赢。

  近日,南京市财政局组织PPP项目财政督查,形成《我市PPP项目财政监督工作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强化项目规范意识,限期整改督查发现问题,切实防范风险”。各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下达督办要求,区财政部门积极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协调PPP项目整改工作,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迅速针对问题查找原因、落实相关整改措施。高淳区、玄武区政府第一时间就整改落实情况向市财政局作了正式回复。

  下一步,南京市财政局将分别与各区进行PPP财政监督问题整改交流,进一步厘清问题责任和整改目标,向各区分别发出整改通知书。后续将PPP财政监督制度常态化,市、区财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及时将监督结果形成监督报告报送当地党委、政府。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