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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投标人不足3人,两次流标,可以直接发包吗?

2020-07-06

某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投标人不足3人,两次流标,可以直接发包吗? 
        郭宪:工程监理招标因投标人不足3个,导致两次招标失败后,是否可以直接发包取决于项目性质。
如果属于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招标人可以直接委托监理。
        如果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又应当区分两种情况:属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并直接委托监理;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并直接委托监理。
       工程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虽然不同于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建设工程合同,但工程监理招标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同属于工程服务类招标。招投标政府主管部门没有对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制定专门的部门规章,但是工程监理招标可以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依据的部门规章进行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2003年第2号)第四十八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第四十九条规定,“招标人重新招标后,发生本办法第四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属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工程监理招标可以参照以上原则进行实务操作。



       郭   宪: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商务总监,高级国际商务师、咨询工程师(投资)、PMP、招标师,本刊特邀专家。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