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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九措并举全面升级政采营商环境

2020-08-08

本报讯记者昝妍通讯员马秀梅张伟报道今年以来,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对标宿州市深改委2020年工作要点,以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为切入点,通过采取建立制度、用好应急政策、赋予采购人更多自主权、规范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加强政采合同资金的及时支付、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加强宣教培训九项措施全面升级该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据了解,宿州市今年前两个季度政府采购执行良好,政府采购完成合同金额32.5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2.37%,全面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为:

第一,制度为基础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宿州市财政局根据《宿州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结合安徽省财政厅2020年政府采购提升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宿州市2020年政府采购提升行动方案,方案“以全面清理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扩大网上商城采购,政府采购透明度进入全省前列”为工作目标,明确在网上商城采购、采购文件、采购流程、办事程序、采购成本、支付管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等指标(项目)上提质增效升级,着力打造政府采购改革新高地,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软实力。

第二,用好应急政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期间,宿州市财政局迅速传达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等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明确各采购单位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凡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依法作为紧急采购项目实施紧急采购。同时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加强紧急采购内控管理,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第三,赋予采购人更多自主权,切实提高采购执行效率。一是提高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标准。宿州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宿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补充通知》,明确网上商城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采取网上直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实行网上反向竞价采购。二是拓宽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渠道。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批次公开征集新供应商入驻徽采商城,不断拓宽政府采购商品的供货渠道,扩大采购人选择范围,降低采购成本,实现采购效率和资金效益的统一。三是宿州市财政局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20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为基础,明确自2020年起,该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100万调整到400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从10万调整为30万元,集中采购目录之外、采购金额在限额标准之下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内控制度自行采购。

第四,规范采购行为保障供应商公平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一是宿州市财政局制定政府采购项目“负面清单”。清单明确了在采购文件中不得设置的条款,为采购当事人执行政府采购活动划定了“红线”。二是明确采购方式审批程序。宿州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宿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补充通知,明确达到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方式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须经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局履行相关手续。

第五,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一是该市财政局积极落实省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信息联调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自202071日起按照规范编制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二是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问题排查。认真落实安徽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深入分析研究,认真对201911日至2020622日政府采购信息进行查摆、梳理,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三是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策要求。落实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联络员和政府采购专管员工作机制,修改完善采购文件范本,切实做好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等采购项目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形式与范围和主体、时限,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透明、规范。

第六,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为中小企业增添发展之力。一是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强化落实宿州市财政局制定的《宿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在统筹确定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二是在采购文件范本中明确价格扣除。三是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动态监督。

第七,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资金的及时支付工作,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强化标后监管,加快合同资金支付进度,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市直预算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各环节主体责任,在确保合同正常履约、确保采购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手续,在纸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资料报送财政局备案后,同步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提交支付申请。对于结转2年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将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由财政统一收回。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合同资金支付的期限。

第八,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宿州市对原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实施升级改造为 “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服务平台”,新平台将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与财政一体化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商城)互连互通,数据共享,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从政府采购计划任务书下达、审批到资金支付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规范,完善和优化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提交发票、资金支付等线上流程,逐步让“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成为常态。

第九,加强宣教培训,增强法制意识。一是举办网上商城采购业务培训。二是编印《宿州市政府采购工作手册》600册,并向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市直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免费发放。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