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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财政局:多举措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0-10-22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平顶山市宝丰县财政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针对政府采购重点环节工作进行流程重塑,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重塑重点流程,规范采购行为。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要加强市场调研,充分了解市场情况,科学制定采购需求,降低政府采购废标率、流标率,为供应商节约时间成本、资金成本和人力成本。

  二、加强政策管理,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采购人在编制采购文件时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列明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10%的价格扣除。采购人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至少要向中小企业预留本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采购预算的20%。采购人需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只面向小微企业”,并规定为资格条款。

  三、优化支付条款,降低运营成本。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形式收取。鼓励试行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向中标供应商预付一部分合同资金,缓解供应商运营压力和交易成本,预付款原则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四、加强合同备案,强调备案时间节点。明确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要求采购人缩短签订合同时间,降低中标人资金占用成本。

  五、强化内部流程,大力提质增效。印发《宝丰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见》,规范全县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中内部权力运行,严防法律风险,进一步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