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正文

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工程项目,是否必须走政府采购程序?

2021-02-22

某建设单位有个工程项目需要发包,请问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项目,是否必须走政府采购程序?
        张志军: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模招标,是针对《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而言的。如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管其建设规模是否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其内控管理规定采用招标、非招标方式实施采购,也可以直接发包。
        因此,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如不采用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的,应当遵循《政府采购法》体系的规定,采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如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且系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遵从建设单位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即可。



        张志军: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招标师、建造师、工程师,本刊特邀专家。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