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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财政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021-04-14

发挥政策功能,是政府采购的重要政策目标。扬州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和导向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加大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扶持力度。自2021年起,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集采目录以内或限额以上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文件要列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集采目录以外或限额以下的,鼓励面向中小企业。对上述采购项目不能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人需说明理由。

  二、严格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10%的价格扣除政策。不执行该政策或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采购文件不得在政府采购网发布。对预算资金不落实的,采购人不得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接受相关项目代理业务。

  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0年底,扬州市财政局与市政务办联合下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的相关政策,重申疫情常态化期间的特殊政策规定,取消投标保证金。对近年来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进行了检查统计,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热线,欢迎各界对上述情况进行监督。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