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采购动态 >正文

威海开展政采项目绩效评价试点

2021-07-20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威海市财政局出台《威海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选定大数据中心智慧教育信息化项目、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等4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试点工作。

据了解,在山东省5个绩效改革试点城市中,威海市既是首个出台政府采购绩效办法,也是首个建立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首个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的试点城市,具体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明确评价指标体系。《办法》建立了完善的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除了共性指标外,还结合采购工作特点,设置了政府采购“需求合理性、计划备案规范性、代理机构专业性、信息公开标准时效性、评审公平公正性、质疑响应有效性、合同签订严密性、履约验收客观性”等个性化的评价指标,指标体系涵盖政府采购全过程。加强指标体系的运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绩效跟踪,待项目完成后开展绩效评价。

二是实行全过程绩效跟踪。该市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的广度和深度,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逐步实现全周期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的研究制定工作,根据政策实施周期的不同阶段,指导部门、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问效,择优确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客观、公正、专业的绩效评价,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选择试点稳步推进。该市财政局采取由点到面,先试点再推广,选择重点政府采购项目,结合测评指标,对采购过程进行绩效跟踪评价,积累经验,完善措施,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以严格的绩效管理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向好。

四是强化绩效结果运用。该市财政局通过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着力打造政策更优、成本更低、服务更好、效率更高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将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政府采购管理和编制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将跟踪问效结果作为以后预算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参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好保障全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