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企业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认证机构颁发给其母公司的,其母公司以书面授权方式提供给该子公司使用。请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否授权给其子公司使用?评审时是否可以认定该子公司也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张志军:不可以。
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不同法人机构,其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合同业绩等不可以相互借用。本项目母公司出具的授权属于无效授权。
张志军: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招标师、建造师、工程师,本刊特邀专家。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