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评审结束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来函称项目经理因故不能到位,将放弃中标资格。此时,中标候选人还没挂网公示。请问可以直接公示第二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吗?
张志军:该项目评审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已经推荐了中标候选人。建议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名单,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
由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已经来函放弃中标资格,公示结束后可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张志军: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招标师、建造师、工程师,本刊特邀专家。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