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采购动态 >正文

许昌创新实施“1+N”政采监管模式

2024-06-11

 

今年以来,河南省许昌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政府采购工作的堵点、痛点问题,坚持结果导向,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创新实施“1+N”监管模式,通过“三聚焦”,持续创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聚焦统分结合,创优系统重塑。许昌市财政局搭建“1+N”采购监管框架,“1”是制定《许昌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春风行动”2.0行动计划》,作为指导全年工作的纲领性文件,“N”是指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目前,起草了《许昌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许昌市政府采购质疑处理配合联动工作机制》《关于落实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涵盖评审专家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人管理、集采机构管理等21项管理制度,逐步实现采购监管全覆盖。
  聚焦问题导向,创优便利服务。在优化服务方面,许昌市财政局主动对标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学习借鉴“胖东来式”服务,大力推行政策扶持“极惠”、信息发布“极全”、项目履约“极速”、采购程序“极简”、融资支持“极畅”的“多极化”服务管理。同时,建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跟踪督导机制,组建“采小帮”服务团队实时解决采购人及供应商的问题,及时纠正政策执行偏差,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满意度。
  聚焦风险防控,创优规范监管。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修订完善《许昌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评审专家评审范围。根据政府采购工作需要,对评审专家实行聘任制度和承诺制度。按照“条件满足、择优选聘”的原则,通过公开征集、定向征集、单位推荐或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征集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在申请时应作出承诺,并按照承诺依法履职尽责。并采取“理论+实操”双结合的方式,分批次组织1000多名专家进行培训,提升专家的业务水平。对于政府采购需求监管,许昌市财政局组织力量对已履约的项目开展抽查,重点检查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评审报告、内控制度执行等方面,共发现6类14项问题,处罚评审专家5名,并及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上传至信用中国(河南许昌)平台,形成部门协同、信息共享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
  (李力)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