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李洪波
近年来,丽水市聚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易发问题,全力推进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围绕招投标全链条及各参与主体,线上线下一体构建四道预警防线,不断筑实招投标工作“防火墙”,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高效,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构筑提醒预警防线,推动知责明戒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制定印发《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全流程监管工作要点》,将招投标全过程分解为5个阶段、25个流程、44个环节,每个环节明确工作要点、责任主体和监督单位,以完善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规范履职尽责。
二是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共享机制》,发改部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后,同步将批复文件抄送公管、建设、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根据项目登记信息定期对项目招标工作情况进行梳理跟踪,防止出现应招未招等问题。此外,针对六种招投标活动中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纪委监委、政法委、公管、发改、公安、司法、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审计、国资、综合执法、法院、检察院等15个部门的相关线索信息共享机制,增强了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查处能力。
三是强化提醒教育。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四室一体”综合服务区,设置交易主体廉政教育室,以“悟廉”“学廉”为主题打造廉政警示教育文化墙。对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相关交易主体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资料、学习开评标纪律、提示招投标过程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增强交易主体的廉洁守法意识,预防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二、构筑审查预警防线,问题闭环处置
一是推行“数智”预警。利用数字化智能技术建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分析系统,对交易项目实施智慧化监测。平台设立自动预警点位29个,密切监测招标文件合规性、招标流程规范性以及投标文件制作码雷同、不同单位委托人异常等关键风险点。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监督平台预警信息处理操作流程》,实行红、黄两色分类预警,预警信息及时通过系统和短信自动推送,确保问题发现即处理,实现高效闭环处置,未在处理时限内办结的预警信息由综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督办。今年1-4月,系统自动监测发出预警信息171条,已全部完成核实处理。如云和县一学校学生公寓工程设计招标中,系统自动预警提示其中两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相同,经评标委员会复核确认后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是开展“抱团”分析。依托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分析系统,对供应商在同一招标人或同一代理机构的中标频次、投标人间共同参与投标次数等“抱团”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将分析预警结果排名前十的单位信息,抄送建设、水利、交通等行政监督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提供参考。
三是把好备案“关口”。建设、水利、交通等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严把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关”,审核项目招标人是否按照核准的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组织招标,以及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情形。缙云县公管部门进一步提前介入,对部分重点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招标资格条件设置等环节进行“前延”审查并提出优化意见建议,规范招标人依法依规招标,促进项目公平竞争。
三、构筑管理预警防线,提升规范水平
一是实行现场行为轨迹管理。丽水在全省率先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对进入评标区域的评标专家等人员行为全程数字化监督管理,有效填补传统人工管理模式存在的盲点和疏漏。系统设置了40个预警监测点,对区内人员行为轨迹进行红、黄、蓝三色分类智能预警,发现异常行为第一时间报告,有效辅助行政监督部门对评审过程中的人员违规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交易“全过程可溯可查、全角度数据出证、全方位服务提升”。截至目前系统已成功预警13次,监管部门均及时进行有效处置,显著提升了监管效能。
二是推行代理服务评价通报。建立丽水市代理机构服务超市,并制定详细的评价体系,分类设置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共55项加分或扣分评价指标,由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进入市、县两级交易平台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代理机构进行履约评价管理。公管、建设部门发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负面行为清单20条,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同时,丽水市建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对代理机构业绩、服务平台履约评价、负面行为情况等进行公开通报,促进代理机构规范执业、提升服务水平,也为招标人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提供参考。松阳县还探索将评价结果纳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违约条款,招标人根据评价结果对代理机构处以违约金并上缴财政部门,截至目前已有5个项目的代理机构因违约行为受到了处理。
三是加强评标专家履职评价。结合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要求,完善落实评标专家履职情况“一标一评”制度,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分别负责对应指标评价,促进评标专家规范履职。2024年1-4月,全市已对26位评标专家作出评价扣分和教育提醒,有效促进了评标专家队伍素质提升。
四、构筑监管预警防线,促进查漏补缺
一是整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建立定期例会机制,每季度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今年初,制定了《2024年度增值化改革赋能招投标综合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十项举措》,进一步巩固了“七个不准”“十严禁”要求,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建立丽水市工程建设领域案源线索会商研判机制、案源线索移送机制,对招投标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2023年,公管、审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近年来800余个项目线索共同进行核查,符合立案追诉标准项目13个,查实存在串通投标行为项目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有力地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二是开展政策措施自查清理。及时贯彻《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要求,组织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的自查与评估工作,按照 “谁制定、谁审查、谁清理”的原则,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文件。2023年以来,全市已清理废止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4份,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是实施检查排查“扫雷行动”。全面落实“七个不准”要求,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招标投标领域国有投资项目联合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应招未招、地方政策制度不合理、招标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评标专家抽取不规范、代理机构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查找发现招投标领域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推进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遂昌县相关部门还建立了每月联合检查机制,常态化推进招投标领域“扫雷”“排雷”工作。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招标采购管理》杂志通讯员 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 庞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