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亮实招
出台《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政采等26项措施
本报讯 4月17日上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委、市政府近期印发的《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其中要求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据了解,《若干措施》聚焦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完善民营企业投融资支持政策、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开放发展、切实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6个方面,提出了26项措施。
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若干措施》围绕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出要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提高采购透明度,定期更新入围供应商名单,用好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强化政府采购诚信履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等;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持续推行现场分散评标与远程分散评标,统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承发包行为等;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起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等。
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要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完善防范化解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对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大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账款支付效率,健全中小企业合同纠纷法律救济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建立账期信息定期披露制度等。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将政府违约失信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信用修复集体救助机制等。
此外,《若干措施》要求,支持民营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绿色燃料、循环经济等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应用场景建设,建立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库等。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两重”“两新”。加强对民营企业参与“两重”“两新”的指导、培训、服务,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可与上海市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叠加同享等。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和涉企“检查码”,提高规范性、一致性、协同性,减少非必要现场检查等。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重点科技攻关任务。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科技攻关,承担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和市级科技项目,完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
据介绍,2024年,上海民营经济创造了全市近三成的工业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超三成的增加值,近四成的税收,贡献了四分之三的新增就业,民营经营主体占比超九成。
(宗禾)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