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 通讯员陈江娇 高晴报道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对政府采购恶意投诉“亮剑”,力争实现恶意投诉查处率达100%,以“硬核”举措肃清政采领域乱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聚焦“虚构事实、滥用权利、牟取不当利益”3类恶意投诉,建立“预防—识别—处置—震慑”全链条治理机制、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和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强化异常投诉大数据分析预警,坚决遏制政府采购领域恶意投诉、虚假举报、重复缠诉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厉打击通过质疑、投诉等维权手段行敲诈勒索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台州市财政局前期通过汇总梳理2024年以来全市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情况,对提起质疑或投诉3次以上的、质疑或投诉撤回率不低于80%的供应商列入重点观察名单,收集汇总2024年以来全市因政府采购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供应商,梳理2024年以来在全省范围内投诉被驳回3次以上的供应商,一并列入重点观察名单;公开征集相关供应商通过质疑、投诉、举报等维权途径向相关当事人索要或变相索要“撤诉费”“和解金”的违法违规线索。
自5月1日起,台州市财政局根据重点观察名单的供应商,定期关注全市质疑投诉发生情况,一经发现名单内供应商提起投诉的,省市县三级联动,在依法依规处理投诉的同时,将12个月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供应商依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将恶意投诉行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畴,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对相关失信供应商实行限制投标资格等措施。对投诉处理中发现相关供应商存在伪造证据的,以及被举报存在通过质疑、投诉索要“撤诉费”“和解金”行为的供应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引导被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或供应商提起民事诉讼,有效衔接司法部门处置。此外,台州市财政局还将探索建立台州政府采购“黑名单”等制度,在制度层面切实提高恶意投诉的违法成本;探索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负面清单,对日常投诉维权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引导相关当事人合理合法维权,进一步提升行政裁决的效率和效果;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探索搭建投诉信息数据库,建立投诉人行为画像,形成风险识别预警模型,应用到政府采购开评标过程以及质疑、投诉处理的全过程,辅助监督检查;制定《台州市政府采购恶意投诉综合治理操作指引》,选取并梳理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对政府采购各方开展警示教育。
2026年,台州市财政局将及时调整并持续关注供应商重点观察名单,持续完善违法违规线索搜集手段、恶意投诉案件办理方式,应对利用数字化、新技术的隐性新型恶意投诉行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效果并将其常态化、精细化、长效化。建立多维度模型量化评估投诉质量,针对供应商设置多级预警机制,生成《政府采购投诉健康指数报告》并定期发布。每季度在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同步更新政府采购“黑名单”,推动实现政府部门共享利用、社会公众实时查询。
“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出现了一批不法供应商,滥用质疑、投诉权利,甚至借机索要‘撤诉费’‘和解金’,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采购秩序,损害了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以台州市为例,仅2024年全市共收到质疑314起,撤回和不予支持的占比达72.3%;进入投诉流程的达75起,其中撤回和驳回的占比高达89.3%,耗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增加了采购成本和行政成本,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张诚介绍,除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台州市财政局还将与浙江省财政厅申请探索实施投标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对多次投诉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作为约束手段;研究完善恶意投诉的管理办法,明确恶意投诉认定标准及罚则,统一基层执法依据;配合省财政厅着力打造全省政采投诉数据库,共享供应商跨区域投诉记录,破解“一地投诉、多地投标”监管难题;探索建立统筹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对部分在全省范围内频繁投诉、涉嫌敲诈勒索的供应商开展全省联动行动,共同维护全省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推动形成良好的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