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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缙云:规范养老服务采购

2025-08-29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缙云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局印发《缙云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采购工作提出细化要求。

《方案》明确,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遴选确定具备资质条件的服务提供主体。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涉及的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可由依法设立、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家装、通讯、科技类企业承接,承接主体能够提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评估、设计、施工等服务,并自带服务监管系统,具备家庭养老床位建成后24小时呼叫服务响应能力,为家庭养老床位硬件设施提供不低于3年的质保期。

《方案》规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可由依法设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经营范围和组织章程中含有养老服务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接,支持优先选择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方案》还提出, 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民政部门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完成后,向市民政局及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绩效评价情况等资金使用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告项目总体和具体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

(乐佳超)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