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对外发布,明确提出将人工智能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这份文件为政府采购行业带来了新一轮变革契机,智能采购、智能监管和智能服务或将成为未来发展重点。
《意见》提出,到2027年,要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人工智能开放合作体系不断完善。到2030年,我国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为政府采购智能化提供了全方位政策支持。有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探索面向新一代智能终端发展的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提升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应用,打造精准识别需求、主动规划服务、全程智能办理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人工智能在各类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提升智能交易服务和监管水平;推动构建面向自然人、数字人、智能机器人等多元一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加强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现场救援、社会动员等工作水平,增强应用人工智能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能力;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完善风险分担和投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作用……这一系列部署涵盖社会治理、安全治理、政策保障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路径与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在政府采购各类场景中落地指明了方向。
在中央政策出台前,一些地方已经在“人工智能+政府采购”应用场景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吉林推动监管环节数智化转型,在长春市本级和新区上线采购文件智能检测功能,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从源头遏制违规行为;浙江杭州上线政府采购智能裁决平台,用人工智能技术对采购项目及投诉事项进行智能分析,辅助生成投诉摘要,并通过智能匹配案例库中的同类判例,形成办案要点指引,为工作人员提供决策支持,确保裁决标准统一;广西北海试行智能纠错巡检系统,利用智采大模型深度解析采购文件中的关键结构化要素,并结合财政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要求、各级财政负面清单、禁止行为清单以及内控要求,对采购文件编制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这些创新应用标志着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开始以前所未有的深度重构政府采购领域的不同的场景、要素和流程,而《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从政府采购的单一场景纵深渗透至全环节,催生大量新服务、新产品,加速智能采购新时代的到来。
“国务院发布的《意见》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要举措,也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稳增长的关键举措。”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提出的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打造安全治理多元共治新格局等一系列要求,将推动在公共管理中更多地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从而促进公共管理方式不断创新,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不断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不断优化。对政府采购来说,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在政府采购中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将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更好地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购管理精准性,有效降低政府采购管理成本,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还会使政府部门对相关数字化产品的采购量出现阶段性增长,这给相关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带来新的机遇。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