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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发通知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建设

2025-09-16

9月10日,《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防范和控制政府采购业务风险,提高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公信力。

围绕“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核心要求,主要内容为分事行权:采购人要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离,明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运行机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确保采购项目执行程序严谨、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分岗设权:采购人要认真梳理政府采购业务环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分级授权: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额度明确不同的分级审批权限,加强重点环节和流程管控,实现权责对等和高效协作。

具体任务分为八项: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归口管理、科学设岗定责、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内部审核、强化行业管理、规范流程控制和强化利益冲突管理。其中明确,采购人应明确本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科室,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的执行管理和沟通协调,并至少设置1名在职人员为政府采购专员,1名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