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升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效率、代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多维度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标前”入手,制度引领规范代理行为。修订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66种不良行为情形,全流程规范招标代理活动;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促使招标人根据委托合同管理约束招标代理活动。
“标中”发力,季度评价严把代理质量。实行一项目一考评,量化评价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代理质量、业务能力等,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加强评价信息共享,实行市县区三级联动,强化对评价结果运用。2025年以来,公开153家次招标代理机构评价结果。
“标后”完善,定期总结提升代理能力。开展招标代理“双随机”抽查工作,梳理代理过程中常错易错问题,推送给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提醒警示,2025年以来随机抽取41家代理机构、147个项目;定期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培训会,不断拓宽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2次专题培训,超300人次的从业人员参加。
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公管办